《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(意见反馈截止 2026 年 9 月 7 日)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就《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意见反馈截止 2026 年 9 月 7 日。该草案由《大型网络平台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《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整合完善而成,共六章五十条,另附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要点十八项;以「处理 1000 万人以上自然人个人信息」等三项条件认定大型个人信息处理者,配套申报认定与清单公告机制,并规定单独同意、境内存储、出境申报、合规审计、影响评估备案、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委员会等义务;施行日期条款留空未定。

2026年9月27日 · 1 分钟 · 法学人工智能实验室

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

《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》官方文本: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 18 号,2024 年 5 月 20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 年第 15 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,2025 年 2 月 12 日签署公布,自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;全文 20 条,附件《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指引》27 项,规定自行审计与保护部门要求审计两种情形、处理超过 1000 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每两年至少审计一次、专业机构回避与不得转委托等规则。

2026年9月26日 · 2 分钟 · 法学人工智能实验室

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(国家网信办、公安部令第25号)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公安部令第25号《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简化措施规定》于2026年6月26日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年第14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,2026年7月22日签署公布,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;全文22条,将“小型个人信息处理者”界定为处理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,并就处理规则、告知同意、合规审计与影响评估、个人信息出境、不予处罚与从轻情形作出简化安排。

2026年9月25日 · 1 分钟 · 法学人工智能实验室

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:义务边界与企业落地

以《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》为中心,拆解合规审计的启动情形、频次要求与《审计指引》27项重点的四大板块,并提示审计机构「不得连续三次」轮换红线与多套评估体系的整合空间。

2026年9月22日 · 1 分钟 · 法学人工智能实验室